
何謂「債」?「債」的概念早於市場及貨幣出現,泛指對他人有所虧欠而有待償還的恩惠,不論是貨物,還是無形的幫忙。不少哲學家都曾經就著「債」相關的經驗而展開討論。實際上,「債」這個概念可同時涉及倫理及經濟學範圍,更指向了交易模式背後,有關宗教和道德價值的起源。
尼采在《道德譜系學》(1887) 一書中探究道德價值的起源,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債務與責任的關係。尼采指出,罪責(schuld)與債務(schulden)兩者在詞源上關係密切。道德責任與債務兩者的發展,源自於兩個主體之間的相遇。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契約關係如同「法律主體」的概念一樣古老,可追溯到以物易物、貿易等交易形式 (Nietzsche, 1887: 40)。交易涉及的定價、計算等估價能力,構成了人類的思想和價值系統。如同尼采所說,人(manas)作為具計算能力的動物,能夠衡量一切價值,視自己為衡量一切價值的存在 (Nietzsche, 1887: 45)。建基在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關係上,契約與道德責任被創造出來。由罪責引伸而來的懲罰和正義概念,可以理解為計算債務的結果。欠債的債務人是攻擊債權人的違法者,理應受懲罰來償還預支了的利益。
人類的罪責,隨著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係延伸至其他社會關係,尤其是與先輩的關係。社群的存在建基於先輩的犧牲,後代因而必須以犧牲來償還。但由於先輩的犧牲難以償還,隨著這種不可償還的虧欠(schuld)的增加,先輩的神聖位置得以強化,最終化為神 (Nietzsche, 1887: 60-61)。在此之上,基督教重塑了債務體系,上帝犧牲自己以償還人類的債務,將人類從無力救贖自己的境地中解救出來。上帝為人類(債務人)犧牲自己,人類負上了必須給予和償還的責任,負罪、歉疚轉化為宗教意義下的罪罰與贖償。
巴塔耶(Georges Bataille, 1897-1962)延續了尼采重估一切價值的工作,提出以「普遍經濟論」(économie générale)分析自然界的過度(l’excès)與耗費(dépense) 。巴塔耶通過耗費的概念來理解人性及動物性,以重新估價意義和道德。
債務可視為因贈予過程而產生的結果,而宗教的確立則是在「不可償還」的贈予之上。地球上的生命本身萌芽於太陽放射出的過剩能量 (Bataille, 1967: 28-29),太陽的能量不以獲利為目的,顯示了自然界能量的過度與耗費不具生產性,不受成效或目的支配。太陽無私的餽贈激發人類以獻祭等儀式對太陽的模仿。不求回報的贈予成為耗費,餽贈作為單向的施惠形式,令接受贈予的一方向施惠者臣服,難以回報的恩惠令感恩和負債顯得微不足道。而色情、死亡和獻祭所代表的過剩和揮霍,延續了大自然的耗費,指向了神聖 (sacré)領域中禁忌與跨越之間的張力。
承接尼采有關債務的討論,我們可以將「債」作為方法,思考道德和宗教起源,並分析「債」如何令人與人之間的權力關係得以建構,有助進一步了解社會組織的確立。
【「債」與主體—從尼采說起】
上課日期:8/10(日)起,每週一堂,共四堂
上課時間:20:00-22:00(HKT)
授課語言:廣東話
課程定價:HKD900
上課軟件:Zoom(提供錄影)
導師:Carmen IP,巴黎大學政治哲學博士研究生,研究興趣包括傅柯思想、德勒茲思想、社會運動及經濟主體等範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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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
Nietzsche, Friedrich (1887), 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ity and Other Writings. Translated by Carol Diethe, 2006. Cambridge: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.
Georges Bataille (1967), The Accursed Share: An Essay on General Economy. Vol. 1. Translated by Robert Hurley, 1988. New York: Zone Books.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