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要把電影和《易經》「混為一談」以前,我們應先弄清楚它們各自的本質是甚麼。
若追根溯源,電影(film) -又稱之映畫或動態影像 (motion picture) - 的誕生其實源自一場「離地」的賭博。1870年代,正值美國的鍍金時代(Gilded Age),工業和科技的發展蓬勃,電話、留聲機等新發明陸續面世。就在這股發明熱潮之下,有一個問題一直困擾著中央太平洋鐵路公司(Central Pacific Railroad)的「揸fit人」兼馬場金主Leland Stanford:到底馬在奔馳的時候,有沒有一刻是四腳同時離地的呢?
他身邊的朋友都認為不大可能,而他卻力排眾議,堅信只要一匹馬跑得夠快,那麼有一瞬間牠將會是漂浮在空中的。為此,他和所有持相反意見的人打了個賭,並在1872年花重金聘請當時身負盛名的英國攝影師Eadweard Muybridge來拍攝一輯馬迅速奔跑的照片,以驗證他的大膽猜想。為了準確並清晰地捕捉馬匹騰空的瞬間,Muybridge著手發明新的快門機制,把快門速度縮短到 2000分之一,並且設計啟動快門的機關。
1878年6月15日,一眾賽馬愛好者與記者們聚首在Stanford的馬場,等著見證歷史時刻。只見Stanford的愛駒在大家眼前飆過去,設置在地上、一字排開的相機快門發出喀嚓喀嚓的聲音 — Muybridge 不但成功捕捉到馬匹騰空的照片,更意外產出了世上首個動態影像。時至今日,經多年的實驗和改良,電影的結構形態自然是更為複雜。但從根本屬性而言,電影始終是時間與空間的綜合體 —— 透過對光影的捕捉、組接和重新運動,把時間元素注入凝固的畫面空間,並利用平面投影並觀眾的想像,再現三維的立體世界。
回過頭來談《易經》,它的根本形態也是一套由光影雕刻、綜合時空的「離地」符號。《說文解字》引《祕書》曰:「日月為易,象陰陽也。」是說「易」字上下拆開,上為「日」,下為「月」,兩者為陰陽的象徵。古文「掛」同「卦」。虞翻注《繫辭上傳》十一章「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」曰:「日月懸天成八卦象。」換句話說,八卦乃古人按天象而作,陽為明,陰為暗,而卦象不同的陰陽組合則在反映日月盈仄不同階段的變化......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