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最近網上突然興講「王敏德」。一開始以為 王敏德 又紅返,點知原來此「王敏德」不是是彼王敏德…
呢一類 爛gag,或者大陸叫既「諧音梗」,除左好玩,背後其實都有啲 哲學問題 可以講。(無錯,哲學家同惡搞網民一樣,係鍾意亂入、借題發揮 …)
我地一般使用語言既時候,會自然覺得講緊A既時候就係講緊A。但哲學家發現情況無咁簡單。我地日常既語言除左充滿 歧義 之外,我地其實對咩係一個詞語既意義,其實都未必係咁清楚。我地往往會忽略左符號A同A之間既關係。
一個問題係:「點解一個 符號 可以意指另一樣野?」當我係屏幕上打出「王敏德」三隻字既時候,對電腦黎講只係一串數據同字符,點解人睇到既時候,又會將佢理解為意指緊另一啲野?
另一個問題係,字詞既意義來源係邊?我地一般以為字詞既意義就係佢意指既對象,例如「王敏德」就係指某一位演員。但事實顯然唔係咁,最近既「王敏德」當然唔係指那位演員,甚至呢個字根本無指任何一樣野,但顯然呢三個字並唔係無意思,所以意義並不等同於所指既對象。
咁 意義 究竟點黎?哲學家Putnam曾設想,如果一隻螞蟻行行吓畫出左 邱吉爾 既畫象,咁樣顯然係巧合,唔可以話螞蟻意指緊邱吉爾,佢無可能知邱吉爾係邊個。所以符號既意義,只在於人點理解。但人點解可以理解符號?
在眾多理論中,胡塞爾(Edmund Husserl)提出一個符號之所以有意義,係因為有一個 意識主體 將佢理解為意指某樣野。人區別於萬物既地方在於,人既意識具有 意向性(intentionality),可以將某物理解成某物,咁樣先至會有語言、概念、知識,乃至一切對世界既理解。所以胡塞爾認為,要理解知識同 真實世界 既基礎,必需要研究清楚人既意向性。而對意向性既研究,就係佢提出既現象學(phenomenology)。由於 現象學 對意義來源既革命性睇法,現象學啟發左二十世紀 歐陸哲學 中大量新議題,為 西方哲學 注入了強大活力。
對呢個問題感興趣既朋友,可以留意學識哲學課:〈意識與真實:胡塞爾現象學導論〉。如果想更了解西方哲學係更長遠既歷史入面點樣思考呢種問題,亦都唔好錯過盧傑雄博士新上線既〈西方哲學史〉系列三個課程【西方哲學史一】 【西方哲學史二】 【西方哲學史三】。




